作为一个说不说话纯看心情的真·专业人士来强行科普一下。
一般说来,所有同人都是侵权,只要原版权所有人还有版权的话。但是,现在欧美法律界以及学术界提出了一个说法,认为同人是“fair use”,认为其为不损害原作版权人利益的二次创作,因此应当予以合法化。同人本身并非十恶不赦,其中具体牵涉的论争就不再多说了,够写一本书的【摊手
不过fair use里的一大判定标准,其实就是二次创作是否伤害原作,是否尊重原作,是否对原作怀有恶意。从这点上来说,绝大多数同人肯定是fair use,一边写着同人一边疯狂瞧不起原作认为自己的文字不是同人的可以另行讨论。
那么不管无授权戏仿是否同人(搞笑呢,这叫同人?随笔也能有同人?),是不是fair use一眼就看出来了吧。
所以退一万步,图中所说两件事情也不是一回事。
混淆视听胡搅蛮缠的可以退散了。
对不起………这句话出来,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掐了………………………
我还是拿衣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