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不腐,楼诚不拆,黑我丞相皆狗带。
哎嘿。

七山墙是西雅图一家艺术电影院的名字。很老很小很有味道。
主要为同人翻译存放和日常看文用。

(重要事情请注意:攻受顺序严重钝感星人。斜线不表示攻受,不要问我谁上谁下,因为这种信息我不懂也不在意……)

为什么HE和BE在网络写作中是个大问题?

本来不打算说话了(因为不知怎么的我本来用来解释现象的文字被用来反对BE了,这转折我也是搞不太清楚),但是顺着口罩太太说两句!

BE和HE,应该说它们其实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分类标准。但坊间习惯如此,读者问,可以理解,作者答不答,也都是作者的自由。

然而进入礼仪和建议部分,就不存在正确与不正确的问题了,仅仅是合适和不合适的问题。也就是说,预警也好,不预警也好,这件事情并不存在一个是非分明的标准(英语同人圈吵过很多轮了才有了AO3这种相对受到公认的平台),更多在于作者对周围读者,也是同好的设身处地。作者自己雷的,读者不见得雷;但有些作者自己觉得特别带感的设定,有时候却会触发数量不少读者的反感。这种时候没有预警,我觉得就挺说不过去了。

(这件事情我特别特别有感触。我本质是个无差党,无差到对攻受身份完全不敏感的程度。但是在随缘翻译同人文的时候,为了定攻受,硬是翻了好多章找到H段落才敢标CP顺序,就怕标错了惹读者不快。如果这种时候我说我觉得无差才是政治正确,就是不该标,这时候在中文同人圈里的态度是不是就明显多了?标攻受和预警,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啊,因为就是有人在乎,有人不在乎啊。)

所以,我觉得有些事情上,多为别人想一点,大家都会开心一些。当然,在同人圈交流的时候注意礼貌,别把自己太当回事,我觉得很多问题本来都不会存在。

啊,顺便,《天堂之火》超~~~~好看!!!!

那是英语主流文学里的跟耽美靠得最近的一批作品了!虽然我个人觉得最喜欢的部分并不是它的情感部分……


mockmockmock:

顺着北歌老师的话来聊一下。

先开宗明义一下:我不觉得HE和BE应该提前标明(这个标准相当模糊。在高明的写作者之间,二者之间可谓是隔着一线头发丝)。但我觉得读者有询问的自由,而作者有不回答的自由。这两种自由并行不悖。但不管是谁的自由,都不要搞得不开心。

但我支持狼大大在先前提出的、以及北歌老师今天提出的,对于一些特定情结的文前预警/Warning。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角色死亡、强制性关系、乱伦、恋童、恋物癖、严重肉体伤害的细节描写,等等。

虽然大家都在说礼仪的问题,但我更务实一点儿,我觉得这可以帮助读者和作者更快捷地找到真爱,并锁定心仪的文及作者,并且避免一切因为误中(个人的)雷点而导致的龃龉和随之而来的不快。

再就是,同人说到底,人物不是自己的。同好们抱着对人物的爱开始创作和阅读,有些同好不愿意看到喜爱的人物受到肉体伤害、亦不愿意他们遭遇死亡,这种出于对角色的爱的初衷,我个人是愿意为这一部分同好列出相关警示标签的。

但说到底,一切都是自由。天下事,总归是只能自律第一,建议第二,无法强求他人。

多嘴一句,晚点儿删。


为什么没填坑呢因为我的《天堂之火》到了。



 

北歌南唱:

论警告的重要性。

首页简直不能看。我不是专业人士,只好转一篇专业人士的东西给大家看。虽然不完全赞同作者的说法,至少表达了我某一方面的态度。
HE或者BE真的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要求作者提前标出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因为谁也不能判断我吃着是糖的东西你会不会觉得是刀。何况言论自由,思维更自由,作者想怎么安排情节是作者的事情。我可以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只是在一个相对开放的公共空间里,俗话说就是一个很热的圈子里,应当存在一种相对约束的准则,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同人礼仪问题。这里来谈权利的界限未免有小题大做之嫌,但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相尊重是少不了的——文前警告因此而生。以我个人的看法,作者对读者的基本尊重,就是依照一个常人的思维与判断能力,对作品里可能引起不适和反感的内容做出警告。因为读者在阅读文章之前,是不可能提前判断文章里是否有这些方面的内容的。所以我极其不能赞同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的所谓“不爱看别看”的说法,因为读者如果不看,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爱不爱看。
欧美圈在这一点上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学习。Warning是欧美Slash文化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Major Character Death,Violence,Rape,BDSM,Hurt/Comfort,以及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都是会造成相当一部分读者不适的内容,因此都应该是重点警告的内容。在公共空间里,作者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文章会不会对读者造成伤害,但至少我会尽我自己最大努力避免这种伤害。
愿所有人都有一颗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温柔之心。
有感而发,取关随意。


七山墙:

大概半年多前微博上有关于BE和HE的讨论,给我懒过去了,这两天发现又有人在说“给BE一个机会,来看吧”。唔,我就觉得,对于这种作者明显超出自我影响能力的行为(虽然也无可厚非),作为专业人士我要出手了。这个问题非常复杂,牵扯很广,就随便谈谈吧。问题复杂,篇幅所限,不保证下面的文字没有漏洞。欢迎讨论,拒绝人身攻击。

           

有个比我要说的事情有趣得多的案例,请看Janice Radway的Reading the Romance,写美国宾州乡下小镇的一个家庭妇女如何建立了一个小型的廉价言情小说阅读俱乐部的事情,包括她们的阅读体验、选书标准、推荐方式等等。非常有趣,可以看看。

           


           

要讲这个问题首先讲一个概念叫“文类”,英文(其实是法文)genre。

           

这是个缠夹不清的概念,最简单的解释方法是举例:电影中的“恐怖片”“音乐片”“惊悚片”“武侠片”“西部片”,文学中的“侦探小说”“言情小说”“科幻小说”“青少年小说”,这些都是文类。

           

为什么说这个概念缠夹不清呢?是因为分类标准不统一,有基于题材的分类(武侠),有基于情感的分类(情节剧),有基于表现形式的分类(音乐片),甚至还有针对人群的分类(青少年小说);也是因为几乎每一个文类,详细纠结下去,捋捋它的历史源流,看看它的具体案例表现,你都能发现问题多多矛盾重重,文类的定义和切割麻烦和模糊至极。

           

就说“科幻”这个分类相对清晰的文类吧,最早是从哥特文学里出来的,开始就和恐怖惊悚等牵扯不清,到了最近跟奇幻也不清不楚,在中国还莫名其妙地跟儿童文学混到一起去了。还有一个最复杂的文类,“言情”,再往前推个一百年——就一百年,不多——在中国,言情是男人写,男人看的。

           

文类的定义人也不统一,有营销方制造出来的(盗墓小说),有作者的自我意识创造(现代高奇幻),有市场和观众的反馈(没有一个特别好的例子,抱歉),还有评论家制造的(黑色电影),所以,究竟谁说了算?也许谁说了都不算,最终这成了一套极端不稳定的边界模糊的分类系统。

           


           

但为什么还要文类这个概念呢?啊,人类也许还是要把不清楚的大量东西分分类才好处理是不是?

           

最终,文类界定成了一种动态的,集体的,社群的行为,也就是说,里面包含了很多主观的武断的充满争议性的因素。

           


           

那么,文类界定是怎么一回事呢?

           

文类界定的关键在于文类俗套。也就是说文类里反复出现的,标志性的情节因素、人物特点、母题、特征事物、叙事方式,在电影还有很多技术手段比如打光、音乐、镜头等等等等。举例?福尔摩斯开始界定的早期侦探小说俗套,侦探人物形象,旁观者叙事等。西部片是最容易解释的:牛仔,警察,小镇,黄沙,酒馆,枪战,不参与战斗的等在家里的女人,“家即城堡”概念,一望无垠的地貌,等等等等。我希望这里已经讲清楚了。

           

而文类俗套就建立了文类期待,也就是说,读者来读特定文类的时候,是带着期待的,ta希望在文里读到什么,不读到什么,是由这个文类界定决定的。一个人走到武侠小说的书架前面,ta对自己抽出的那本书的期待是由他之前阅读的武侠小说决定的。这种东西,单部作品的作者决定不了。

           

我导师喜欢用的一个例子是这么说的:文类就像肥皂。你喜欢一种肥皂,你用完了就会反复一块两块三块地买同一种肥皂,因为你知道你喜欢。但是你看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你不可能一直把这部电影永远循环下去,那么生产者的逻辑,就是他们会给你提供你喜欢的这部作品同一个文类里的类似的作品。你喜欢《暮光之城》吗?那么去看《五十度灰》吧。(此处有轻度讽刺和搞笑意味。)你喜欢《哈利波特》吗?那么去看《黄金罗盘》吧。就是这样。《哈利波特》和《黄金罗盘》当然不是一回事,但又有很多相似点,如果你喜欢的恰巧就是这些相似点,bingo!安利成功!

           


           

那么,这些和网文有什么关系?

           

中国现在的网文,说穿了,某种意义上就是弥补了中国纸媒的类型文学的空白。很多国家极为发达的类型文学传统和市场,在中国前网络时代是不存在的,而这些写作,则极其迅速地被网络时代的写作填补了。现在网络文学网站都有极为细致的类型分别,走的就是同样的思路。

           

所以,读网文的读者都是带着期待来的,他们点进一篇文,看着上面的分类和关键词,本身就对这篇文应该满足他们什么样的需求有所指望。而作者也通过自我的文类标签,限定了可能点进来的读者的人群。也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每个人对文类的定义都不一样,所以差错肯定有,但不会很大。

           

这件事情对于同人则尤其重要。同人的程式化类型化是原创所不能比的。同人本身严格受前文本控制,而更重要的是,有粉丝社群的集体理解约束着,有同人规范束缚着,比原创文其实更受社群和读者期待的制约。

           


           

那么到了问题的关键了。为什么有人觉得HE和BE(抛开两个词的理解不谈)这么重要?那就是因为结局本身在他们的阅读体验中占据极大的地位,他们对文类的期待中就包含着对结局应该如何的判断。也就是说,他们点开一篇文,就带着对文类的理解,在他们看来,一篇文如果不是HE或者BE,就丧失了这种文类对他们的意义。单个作者无法对读者眼中这个文类的定义和期待作出修改,因为ta确实没有这个能力。

           

这在言情还尤其明显。Radway的著作中,就写到那个乡村廉价言情小说爱好者俱乐部的传统是先翻最后一页,不是大团圆结局根本不看。这就是说,结局这点在很多言情读者看来都是极其重要的。悲剧结局对很多作者和类型也是同样重要的,早期日本少年爱漫画就基本都走BE路线,这也是早期耽美漫画跟现在的一大不同。【而同人大多数就是言情嘛,同人作者被追问结局如何再正常不过了。】

           


           

对了,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类型写作不等于低质量写作。不等于比严肃作者或专职作者差。文学史上经典化的类型作品真的不要太多……(也就是话说回来,连狄更斯当年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时候都有读者跟他写信催稿问结局啊。真别觉得有人问你结局是HE还是BE就是侮辱了你啊。这只是类型期待的问题啊。)

           

我半年前在微博说过一句刻薄话,似乎还因此得罪过人;不过确实,不想被别人问结局,您真的最好去正经纯文学杂志发文。那边不管你结局的。只要还在网文,在同人这边混,读者问一句结局,不算没礼貌,不算过分,因为读者爱在这个文类里看什么,往往跟结局关系太大了啊……要么您一下全发出来,大家自己先看下结局怎么样再决定看不看?

           

当然,最后一点,也是我上次跟一个学文学的作者聊的时候说到的。有的文,如果写得特别好,我觉得是可以超出类型期待的。这个也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文类的演化。文类的俗套如果一直保持不变必然会变得无聊透顶不是吗?所以会有人刻意打破一些旧俗套,建立新秩序,就像福尔摩斯俗套必须有个又胖又懒的波洛来打破一样。很多别出心裁的改变不仅不会惹人厌烦,还会让人拍案叫绝啊。

           


           

当然,那些都得是写得特别好的文,我可以抛弃一切成见和规条和期待来看,来喜欢。包括我同人不看BE的习惯,已经被打破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次了……【点个蜡】

           

但没到那个水准,还是算了吧。

           


           

然而,最终归根结底这些都是言论自由问题,基本人权。也就是说,作者爱写什么,悉听尊便,但读者爱发什么牢骚,您也管不着。

           

唔,其实再简单说来也就是一个吃饭有没有忌口的问题而已嘛,你得有很好的理由来劝说不爱吃香菜的人吃吃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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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啥,我并不喜欢在文章后面加这种废话,但是……

           

首先,我对BE没意见。从文章中看不出来的话,看不懂文章的话,我在这里告诉你了。

           

其次,这不是我鼓励读者做什么事情,或者我自己是这么做的,这只是我描述现在发生的事情并简单解释一下而已。我自己结文前基本不跟作者说话,是发现文章实在喜欢得不行再去勾搭作者的那种讨厌的读者。

           

再次,我真的是特别特别特别讨厌有人说什么“这种文章没意义,因为同人小说/网络小说就是垃圾blablabla”这种话。且不论其他,你对一个博士毕业论文研究粉丝同人文化的文学博士说这种话……【耸肩

           

最后,由于没时间,文章已经写得这么长我懒得再写下去了,因此我这篇文章里有两个明显的问题我漏掉没说,现在也懒得补。其实很多人已经发现了。

           

1.BE HE定义问题,请暂时也把它们当作约定俗成的意义,不要考虑一些“一起死才是HE”的特殊情况。个人而言,比较喜欢“主要角色死亡”这种警告,而不是作者可以随意解释意义的BE和HE。

           

2. “类型”一词我在全文中间偷换过一次概念,没解释,因为解释起来很麻烦。暂时说一下,“类型”远不止传统文学电影等的分类,它可以作为一种广义的文本类别区分的概念,所以针对网文的“类型期待”会有自己的特殊之处,同人的类型期待则更加具体而微。

           

(顺便,同人是网文的一种,这篇文章对很多网文都适用,但对同人特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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